以下车辆(附表)因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轮车违法处理站接受处理(地址:渝中区大黄路34号,电话:63941807),逾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2022年9月22日
附表: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品牌 | 车身颜色 |
1 | 无号牌 | LN4TCAJW9**** | 18096**** | 二轮车 | 广雅牌 | |
2 | 渝BTM139 | LX163FML-2D1970**** | LS2PEAMDXG28E**** | 摩托车 | 机动摩托车 | 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