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渝中区“劳务经纪人”培育服务的询价邀请函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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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就业服务管理水平,强化人力社保领域基层服务能力,实施劳务经纪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做好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277号)要求,现就渝中区劳务经纪人培育服务的询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目标任务

完成渝中区劳务经纪人培育79名。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补助标准、资金渠道等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68号规定执行。培训内容应包含重庆市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平台操作实务、服务项目内容,劳务经纪人综合素质、就业法律法规、返乡创业知识、乡村振兴、劳务专业知识等,其中重庆市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平台操作实务、服务项目内容按照要求至少设置半天课程。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劳务经纪人外出现场交流、实操学习

(三)培育方式

1.培训师资:由供应商负责邀请专业的导师负责本项目的培训,培训导师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大型知名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权威人士,以及经验丰富的劳务经纪人等组成。

2.培育方式:采取线下+线上培训+培育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育。

1)线下集中培训:课程时间累计每人不少于1天。

2)线上培训:课程时间累计每人不少于2天,应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16家第三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重庆人社培训网上开展学习。

3)考试:完成线下培训的,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考试。

3)证书:采购人向考试合格的培训学员颁发《重庆市劳务经纪人培训证书》,培训证书由中标单位盖章。

3.提供对劳务经纪人的运营支持。每名劳务经纪人按照每月最高300元整的额度进行定额补贴,促进劳务经纪人完成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开展服务区域内社保资格认证、社保参保扩面、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维权信息搜集等工作;二是搜集筛选推荐人力资源信息,经用人单位或劳务输出中介组织授权、委托,面向劳动者发布真实有效的用工需求信息;三是解答人力社保有关问题咨询,接受并解答群众关于工作环境、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技能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发放人力社保有关政策宣传资料和用工指南;四是协助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育机构,组织劳务人员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并做好培训资料信息收集工作;五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做好就业帮扶;六是掌握服务区域内人力资源状况,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和劳务对接工作,完成人力资源信息库更新任务,每月对服务区域内人力资源数据库更新200条。

管理服务费标准不高于50/劳务经纪人·月,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电话核查和大数据等方式,核查城镇新增就业的就业信息真实性,包括今年以来登记为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就业状态的真实性;核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开展情况及就业信息真实性,包括当前就业状态、服务开展情况、就业意愿情况实现个人和单位入驻以及劳务经纪人培训考核、任务发包、任务承接、审核验收、数据分析、在线结算、在线操作、绩效评价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供应商要高度重视培育工作的规范性,完善培训组织资料及相关台账,确保符合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培训,摸清学员基本信息情况,对学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进行深入分析,开展针对性地培训培育。

(五)其他要求

1.培训材料(其中必须包括饮水、笔、本子等)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负责培训学员、培训导师及工作人员的中餐。

3.供应商负责安排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及师资力量等。

4.培训期间学员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5.供应商本次对劳务经纪人的日常服务持续时间为一年。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7.本次服务费最高限价45万,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评价方式

在满足所需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谈判后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

本次谈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为防止恶意投标,对于采购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存在不合理嫌疑的投标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示相关澄清材料或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本次谈判由我中心自主并参照招投标流程进行,但不受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报价方式

询价报价表及标书(加盖单位公章)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送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时间截至202311316:00前。第二次报价由我中心现场发放报价表,现场填写。本中心将筛选出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

联系人:邹熙

联系电话:023-63557834

附件:1.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2.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表

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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