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要求,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未及时确认返还信息的单位予以公示,请公示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时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仍未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8日(30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023-63557821 023-63557820,电子邮箱:yzjysybx@163.com
联系人:刘小兵、张伟。
附件:稳岗返还未确认单位公示表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