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参保人员: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78号)《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3〕1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提供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做好普通门诊用药保障,经自愿申请、受理评估等流程,现将渝中区2024年第二批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布如下(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渝中区2024年第二批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