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公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来源:区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7 16:54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参保人: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重庆同安中医诊所等10家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同意解除重庆同安中医诊所等10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现予以公布(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024上半年)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6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