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人社监罚告〔2025〕152号
杭州艾翌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单位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未建立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等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发布虚假求职和招聘信息”等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2025年6月26日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但你单位至今未完成整改。现我局将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定对你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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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