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2号)要求,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942户企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下列拟发放企业有异议的,请以电话、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23-63557821,023-63557820,电子邮箱:yzjysybx@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附件:稳岗返还企业公示表(第四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