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有我辖区居民刘欣明(男,汉族,2007年9月生),经其本人提出变更民族成份申请。经初步审核资料,拟批复刘欣明民族成份随母变更为回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反馈至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重庆市渝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科。
(联系人:唐咏春 联系电话:023-63765171)
重庆渝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