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2024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情况 | |
一级事项 | 行政给付 |
二级事项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七条。 |
程序 | 1.申报:各调委会对调解成功的民间纠纷实行按季申报,填写《渝中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明细表》),连同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明,报辖区司法所初审。 2.初审:司法所应当对本辖区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行业调委会应当对该调委会调解员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报渝中区司法局。 3.复审:渝中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和行业调委会上报的纠纷案件,进行复审,报局办公会审议。 4.决定: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司法所和行业调委会从区司法局领取补贴和相关案卷材料。 5.公示: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
发放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书面案件结案1664件,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合计:¥110950元。 监督电话:023-63833506。 |
渝中区2025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