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2025年第五批)(连续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的车辆)

来源:区交通运输委 发布时间:2025-10-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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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合规网约车清理工作的通知》(渝交运〔202438号)及《关于抄告不合规网约车车辆数据的通知》(渝交便函〔20251389号)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委提供180日内车辆运营订单及驾驶员流水提取记录(同时备注说明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单情况,期间任意一天均可)。超过30日未提供本公告之日前180日内车辆运营订单及驾驶员流水提取记录(期间任意一天均可),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附件:连续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的车辆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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