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邦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周川涪向我局提出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受理后于2025年10月17日制发《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举字〔2025〕136号),并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通过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9栋106
联系电话:023-63707302
附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渝中人社伤险举字〔2025〕136号)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