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各市级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 号)要求,现将火炬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注册地在重庆高新区、璧山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4个国家高新区外,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
3.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经市政府批准认定的各市级高新区。
4.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重庆市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调查时期及报告期别
调查时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期别均为年报。
三、调查内容及报表样式
调查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概况、经济概况、人员概况、研究开发项目概况、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骨干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市级高新区的基本情况;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本建设和服务等情况。
报表样式:2025年全市火炬统计工作使用工信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年报表填写,有关指标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指标解释要求填报。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GQ-001、002、003、004、005);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表RJJD-01、RJJD-0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报表(表TSJD-01、TSJD-0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统计报表(表GXJD-01、GXJD-02);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表JQ-01、JQ-02、JQ-03、JQ-04、JQY-01);省级高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SJGZ-001);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表(表SCL-01、SCL-03、SCL-04)。
2025年度火炬统计报表电子版请进入火炬中心官网“专项工作”右侧栏目“火炬统计”页面中“火炬统计报表下载”模块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orch.org.cn/kjfw/wjxz/yjlist.shtml),填报时以系统报表为准。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1. 各填报单位应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
2. 各高新技术企业应于3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须将报表由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水印),由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下称“各区县”)。各区县要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火炬统计调查,及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数据审核,于3月27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各区县将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纸质报表封面扫描成电子档,自行编排好顺序,于3月31日前将电子档报送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2楼,邮编:401147)。
2.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单位及市级高新区管委会于3月3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4月3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12室,邮编:401147)。
3.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于3月25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统计报表,同时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区县对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将纸质报表于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重庆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原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206室,邮编:401147)。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本次统计调查由各区县及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相关填报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查找去年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坚决防止错报问题反复出现、统计信息弄虚作假等现象,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
2.做好情况说明。(1)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2)市级高新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纸质材料包括:错警因说明(网络系统打印)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与报表一起装订;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网络系统打印);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3. 加强统计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统计成果的分析、研判和运用。特别是要聚焦区域内科技创新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挖掘和总结统计数据背后的规律性变化及趋势,逐步实现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化。
4. 强化统计培训。各处室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采取以老带新、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火炬统计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炬统计年报质量。
六、业务咨询
1.市级高新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罗茂超 023-67383165
2.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处 刘医勤 023-67606458
统计人员: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曾薪宇 023-67300549
3.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处 李明鸿023- 67605920
统计人员:重庆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苟宇023- 67513887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