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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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各市级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 号)要求,现将火炬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注册地在重庆高新区、璧山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4个国家高新区外,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

3.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经市政府批准认定的各市级高新区。

4.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重庆市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调查时期及报告期别

调查时期为202511日至1231日。报告期别均为年报。

三、调查内容及报表样式

调查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概况、经济概况、人员概况、研究开发项目概况、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骨干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运行发展情况;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市级高新区的基本情况;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本建设和服务等情况。

报表样式:2025年全市火炬统计工作使用工信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年报表填写,有关指标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指标解释要求填报。国家高新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GQ-001002003004005);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表RJJD-01RJJD-0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报表(表TSJD-01TSJD-0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统计报表(表GXJD-01GXJD-02;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表JQ-01JQ-02JQ-03JQ-04JQY-01);省级高新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SJGZ-001);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表(表SCL-01SCL-03SCL-04)。

2025年度火炬统计报表电子版请进入火炬中心官网专项工作右侧栏目火炬统计页面中火炬统计报表下载模块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orch.org.cn/kjfw/wjxz/yjlist.shtml),填报时以系统报表为准。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1. 各填报单位应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

2. 各高新技术企业应于3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须将报表由系统导出并打印(带水印),由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下称各区县)。各区县要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火炬统计调查,及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数据审核,于327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各区县将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纸质报表封面扫描成电子档,自行编排好顺序,于331日前将电子档报送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2楼,邮编:401147)。

2.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单位及市级高新区管委会于33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43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12室,邮编:401147)。

3.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于325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统计报表,同时将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盖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区县对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将纸质报表于331日前统一报送至重庆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原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两江新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206室,邮编:401147)。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本次统计调查由各区县及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相关填报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查找去年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坚决防止错报问题反复出现、统计信息弄虚作假等现象,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

2.做好情况说明。(1)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2)市级高新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纸质材料包括:错警因说明(网络系统打印)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与报表一起装订;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网络系统打印);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3. 加强统计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统计成果的分析、研判和运用。特别是要聚焦区域内科技创新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挖掘和总结统计数据背后的规律性变化及趋势,逐步实现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化。

4. 强化统计培训。各处室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采取以老带新、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火炬统计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炬统计年报质量。

六、业务咨询

1.市级高新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罗茂超023-67383165

2.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处 刘医勤 023-67606458

统计人员: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曾薪宇 023-67300549

3.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咨询

业务处室: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处 李明鸿023- 67605920

统计人员:重庆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苟宇023- 67513887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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