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2026-04-0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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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建设,进一步夯实项目储备基础,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消费三新试点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政策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二、项目实施周期

按照《重庆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渝商务〔202613号),中央2025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第一年)竣工验收时间须在2025101日至2026731日时间段内。第二年项目为202681日至2027630日期间在建、待建且在该时间范围内能竣工验收的项目(申报指南另行通知)。原则上不支持20259月底前投入运营的项目、预计投入运营时间晚于20276月底的在建或待建项目。对于在建项目,仅支持政策发布后(2025930日之后)发生的投资额。所有项目要预留充足的验收时间。

三、储备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支持方向和实施周期,及时填报《重庆市渝中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项目储备表》(见附件)。所推荐项目应符合条件和方向、能够如期实施验收、经得起审计、建成后能产生实际效益、能提升人民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同时,请注意区分“三新”试点项目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等已获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避免交叉重复。储备表电子版请于20264918:00前通过愉快政反馈至区商务委商贸发展科(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63827486,邮箱:153112118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项目储备表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6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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