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区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从2026年4月上旬开始,进行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察。
二、巡察内容
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监督;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上轮巡察以及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情况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巡察二维码,设置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信访接待点,多形式、多渠道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向区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委社会工作部
联系电话:1890832920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箱:yzqwxcz1@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人民政府和平路162号办公区2楼218房间区委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委社会工作部意见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
联系电话:18908326306(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箱:yzqwxcz2@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人民政府和平路162号办公区3楼304房间区委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意见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联系电话:1890832240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箱:yzqwxcz3@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人民政府和平路162号办公区3楼305房间区委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意见箱”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1532046393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箱:yzqwxcz4@163.com
邮政信箱:渝中区和平路211号渝中区人民政府和平路办公楼5栋5楼区委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400010
意见箱地点:渝中区金汤街74号渝中区人民政府金汤街办公楼1楼大厅,箱体标识为“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区档案馆意见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