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调节水池迁建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该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于2010年9月10日向我局缴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23200元。现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向我局申请退还该笔保障金,并承诺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称该笔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原缴款账户31010806040006263已撤销,且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票号:(2009)NO:0021411563〕已遗失,于2026年4月10日发行的《重庆日报》声明该票据作废。为核实该票据遗失的真实性,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0日,从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凡对上述票据遗失真实性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如公告期内未收到反映或反映不属实,我局将根据《关于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渝劳社发〔2006〕51号)要求,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至缴款单位。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8栋1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801324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