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
关于征集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选聘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征集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并选聘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
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及其他行政执法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企业法人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3.有熟悉有关行政执法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有法务部、法务专员或者聘有法律顾问);
4.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5.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6.履行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支持政府法治建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3.在本区工作或生活,熟悉区情、社情、民情;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年龄25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内处分,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主要职责
1.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涉及本行业领域、本企业的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2.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并协助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查处违法违规不当执法行为;
3.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社情民意,提供涉企行政执法有关数据资料等;
5.承担区政府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监督本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提供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行政执法社情民意;
5.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研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6.承担区政府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四、聘用期限
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期限均为3年,可以连任,期限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企业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由渝中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申报时间及名额
2026年4月21日至5月8日止。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征集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企业、商会、协会可填写《渝中区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附件1)和《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附件2)。
2. 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复印件。
3. 报名者将报名表电子档及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zqsfjyx@126.com或将纸质件一式两份提交至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渝中区民生路299号4楼)。
(二)审核
渝中区司法局将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3-5个,行政执法监督员10-12名,形成拟聘名单。
(三)审批
渝中区司法局将拟聘名单报渝中区政府审定批准。
(四)公示
经批准后,渝中区司法局将入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确定为渝中区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或执法监督员。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授牌,为行政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
联系人:韦茂平 联系电话:63765075
附件:1.重庆市渝中区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2.重庆市渝中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