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妇女联合会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6-05-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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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渝中区妇女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标准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妇女工作服务岗 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 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有下列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二)招聘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心健康。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514日至202652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籍资料(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凭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及学位证书、残疾证、退伍证等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失业人员登记表、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1249977946@qq.com(注:邮件标题为“姓名+公益岗”)。

五、面试

招录单位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并通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录用

招录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综合审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备案。

(二)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八、福利待遇

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三)本招聘简章由渝中区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76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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