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公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来源:区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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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参保人: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已解除百龄堂中西医结合诊所、康齿健口腔诊所、渝博口腔诊所、重庆市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凉亭子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同仁堂重庆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大溪沟药店、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渝中区都市广场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现予以公布(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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