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市低效空间向高品质公共服务空间转型,增加渝中区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储备土地1.5级短期利用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6〕38号)有关要求,现将短期利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储备主体:重庆市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二、拟短期利用用途:运动场及配套设施。拟建设2片网球场、3片羽毛球场、约200平方米临时建筑、两个集装箱用房(面积约60平方米),剩余范围为停车场(共计10个停车位)、人行通道与公区。
三、拟短期利用期限:原则上为5年,利用到期后按到期时点储备土地1.5级短期利用政策执行。
四、拟短期利用范围:位于渝中区“画家之村”市级储备地块内,地块东靠临江佳园、南靠瑞天路、西靠化龙桥轻轨站、北靠嘉陵江滨江路(详见附件)。
五、监管单位:渝中区人民政府化龙桥街道办事处。
六、利用租金:评估确定起始价为78.55万元(以估价报告为准),最终价格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租金一次性支付5年。
该短期利用方案报请渝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8月27日(7个自然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老师,023-6383455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74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附件:画家之村体育综合体项目1.5级短期利用范围影像示意图
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