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中小学生陆续开启暑期生活 区教委提醒:家长要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来源:渝中报 发布时间:2020-07-1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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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全区中小学生将陆续开启暑期生活。暑期,不少家长会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为此,区教委提醒,校外培训机构可能存在政策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家长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区教委提醒,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应醒目公示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办学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载明的办学场地、办学范围等许可内容与实际一致。分支机构在办学许可证上也应注明。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学员及家长还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emis.edu.cn/)查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

根据相关政策,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明码标价(收退费办法、收费标准公示),开具正规发票,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者组织培训贷的,家长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为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家长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机构名称、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等核定事项,教育培训对象姓名,办学场所,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与承诺,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如合同未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有异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可请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建议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政策,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区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63838133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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