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档案馆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档案法》

来源: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0-08-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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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布之后,渝中区档案馆迅速行动,将学习宣传新修订《档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和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馆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档案法》对档案工作做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如对“提前移交”及“信息公开”事项作了细化规定、增加了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将档案工作的资政功能明确写进了法律、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部分专章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在学习中,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交流讨论,在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深刻领会立法原意。二是学深学透,近期将邀请档案专家作专题讲座,详细解读新修订的《档案法》。希望通过专题培训,引导全馆干部学懂弄通新修订《档案法》,进一步提高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广泛宣传,我馆通过全区档案工作微信群、QQ群推送新修订的《档案法》及相关报道、评论文章,深入基层单位、企业宣传,不断提高《档案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

新修订《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将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认真抓好《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扎实推动全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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