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推动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渝中府办〔2025〕4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在渝中区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2.申报单位本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申报单位本年及上一年不存在其他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
4.申报单位在满足升规纳统条件的情况下,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2025年底完成升规纳统;
5.申报企业原则上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统计分类(GB/T 4754-2017)应为第64、65类,其他情形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6.截至申报时间不存在欠税行为;
7.不存在重复兑现的情形或有其他重大风险。
二、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资料
(一)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2024年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择优奖励300万元。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2024年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文件。
2.2024年获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信企业,择优奖励200万元。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2024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
3.2024年获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软信企业,根据申报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5名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5)2024年营收证明(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4.对达到一定营业收入并保持一定增速的软信企业,分档次给予奖励。
(1)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超10%的软信企业,奖励800万元。
(2)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含)—100亿元,且同比增长超20%的软信企业,奖励700万元。
(3)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含)—50亿元,且同比增长超30%的软信企业,奖励600万元。
(4)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30亿元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500万元,第2名奖励200万元,第3名奖励100万元。若增速为负,则按照对应名次奖励金额的80%给予奖励。
(5)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100万元,第2名奖励80万元,第3名奖励50万元。若增速为负,则按照对应名次奖励金额的80%给予奖励。
(6)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含)—5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50万元,第2名奖励40万元,第3名奖励30万元。
(7)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含)—3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30万元,第2名奖励25万元,第3名奖励20万元。
(8)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2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5名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20万元,第2—5名奖励15万元。
(9)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0.5亿元(含)—1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10名给予奖励。第1—3名奖励10万元,第4—6名奖励8万元,第7—10名奖励5万元。
(10)对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0.2亿元(含)—0.5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软信企业,按申报企业2024年营收增速由高到低排名,取前15名给予奖励。第1—3名奖励5万元,第4—8名奖励3万元,第9—15名奖励2万元。
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2023年及2024年企业营收证明材料(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
(5)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的证明(填报系统截图)。
(三)鼓励企业研发创新
5.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2024年研发费用增量在1万元以上的软信企业,对研发费用增量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0%择优给予奖励。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5)研发项目立项书;
(6)2024年1—12月的研发费用会计科目及会计凭证;
(7)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6.对在区国家、市级行业协会,2024年在渝中区举办国家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活动(指有部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活动)2场以上或者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活动(指有厅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活动)20场以上的,择优给予10万元支持。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活动方案;
(5)活动执行合同及相应发票;
(6)国家级或市级活动证明资料(领导出席活动照片、领导出席活动的回复函、市级以上官媒公开新闻报道之一)
(五)加强氛围营造
7.企业2024年在渝中区举办有市级及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重大活动(指有厅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活动),规模在200人以上的,按照活动实际费用的20%择优给予补贴,国家级活动(指有部级及以上国家级领导参加的活动)补贴不超过50万元,市级活动(指有厅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活动方案;
(5)活动执行合同及相应发票,或活动费用审计报告;
(6)活动签到记录;
(7)国家级或市级活动证明资料(领导出席活动照片、领导出席活动的回复函、市级以上官媒公开新闻报道之一)。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联系服务软信企业政策宣传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政策;各政策申报单位应于9月5日17:00前将政策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09办公室(渝中区和平路211号5栋309),申报资料电子版(汇编成册的可编辑word版本、PDF彩色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2227505946@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谭启清,联系方式:023-63765892、19123063961。
区经信委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确定奖励金额,复核无误后报区政府审定再拨付政策资金。
四、注意事项
申报政策的单位,同一项目同时满足本办法多个条款或渝中区其他多个扶持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获得补助的涉税支出由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渝中区软信产业政策申报书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