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开展征收项目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被征收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及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工作。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各项公示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统筹征收安置房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承办房屋征收信访稳定和拆迁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承担征收资料收集、档案管理、权证注销申办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征收现场拆房安全管理、扬尘控制和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房屋征收部门接受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房屋征收中心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规划发展科、安置补偿科、审核监督科、法律事务科、安置房管理科、安全生产科、档案信息利用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45.70万元,支出总计1345.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3.43万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项目完工减少了项目、维稳经费等资金收入及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97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维稳经费拨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66万元,占49.32%;事业收入682.05万元,占50.6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3.43万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项目完工减少了项目、维稳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59.03万元,占78.70%;项目支出286.68万元,占21.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部门收支平衡,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3.6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19.75万元,下降79.15%。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完工减少征收项目,维稳经费等资金收入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29万元,下降14.69%。主要原因是减少维稳经费拨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7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1.69万元,下降73.6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征收项目完工减少项目支出、维稳经费等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7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部门收支平衡,无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19万元,占13.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42.52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3)城乡社区支出472.14万元,占71.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2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58.81万元,占8.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补发新增人员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2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发放以及养老金,职业年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缴存。公用经费11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部门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0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款项目已完工且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80.13%,主要原因是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0万元,下降69.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车辆进行了调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费用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燃油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80.13%,主要原因是对本费用年初预算进行调整追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0万元,下降69.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车辆进行了调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费用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万元,增长114.62%,主要原因是党员远程网络教育费用,在编职工继续教育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6 %。主要用于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79万元(征收项目拆除工程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7.28万元,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72.5万元。其中,征收及拆迁遗留专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4.08万元,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72.5万元;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万元;基层党建工作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0.2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30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