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社区、辖区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提升上清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辖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渝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渝中府办发〔2020〕2号)相关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上清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食药安委)成员进行调整,现具体情况如下: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阳坤华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彭 伟 上清寺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 强 上清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 宏 上清寺派出所所长
赖春华 上清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尧 慧 上清寺街道党建办主任
李海清 上清寺街道党政办主任
胡世祥 上清寺街道平安办主任
代勤芳 上清寺街道应急办副主任
潘小锋 上清寺街道规建办主任
刘 坤 上清寺街道民社办主任
马 勇 上清寺街道执法大队大队长
街道食药安委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上清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各单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区级职能部门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承担区食品药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街道食药安委办公室设在上清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所长兼任。
街道食药安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具体牵头落实街道食药安委相关工作部署;负责牵头开展上清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执法;负责开展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协调处理重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接受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负责建立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负责完成街道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区食品安全联络站
各社区食品安全联络站站长由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副站长由社区副主任兼任,各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由各社区城管委员担任。
各社区食品安全联络站主要职责是负责配合街道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本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线索排查;负责配合街道食药安委会办公室解决处理好群众投诉问题;负责开展本社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负责落实街道食药安委安排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为适应食品药品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明晰责任,构建分工协作、高效联动、务实管用的统筹协调机制,街道食药安委建立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报告制度、形势会商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应急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上清寺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