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残疾人证,必须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代为申办。
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残疾人证的申请,必须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无法定监护人的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残疾人证的申请,由户籍地的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文件依据】渝中残联〔2018〕1号关于印发《渝中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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