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残疾人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的,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人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后,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的受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同“跨省通办”残疾人证新办一致。
【文件依据】渝残联发〔2021〕81号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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