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监护人在户籍地街道或社区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1)患者《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患者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患者属于低保边缘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文件依据】渝中残联〔2018〕18号关于印发《渝中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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