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二)区残联每年向区财政局提出改造资金计划,财政部门应按计划拨付资金,由区残联根据工作的情况进行核拨。
(三)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改造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
【文件依据】渝残联发[2021]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一)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二)区残联每年向区财政局提出改造资金计划,财政部门应按计划拨付资金,由区残联根据工作的情况进行核拨。
(三)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改造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
【文件依据】渝残联发[2021]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30001
渝中政府APP
渝中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