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管理规定?

来源: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1-12-2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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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二)区残联每年向区财政局提出改造资金计划,财政部门应按计划拨付资金,由区残联根据工作的情况进行核拨。

(三)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对改造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

【文件依据】渝残联发[2021]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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