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中如何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

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9-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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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使用电子采购平台。结合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完善,提升用户使用便利度,逐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实现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线上办理。

2、优化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将采购信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提前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指导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全市代理机构数据库,确保信息准确,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及时、规范。合同执行完毕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4、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压力。

5、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1〕16号 《渝中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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