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渝中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印发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为对接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加速实现“人气聚起来、楼宇用起来、产业兴起来”,助推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出台本政策。
2.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来渝中生产经营有什么激励措施?
企业新入驻经认定的楼宇产业园载体,分级分类给予优惠租金。如有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具有同等资质的优秀企业首次来渝中生产经营,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扶持资金。省(市)级重点软件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具有同等资质的优秀企业首次来渝中生产经营,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3.对存量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的激励措施是什么?
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研服务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经认定后可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聚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赛道,对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重点企业,据其发展情况,经认定后给予一定扶持奖励。
4.该政策对加强平台支撑的主要激励措施是什么?
对市级及以上工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机构,国家、市级行业协会,根据运行绩效最高给予100万元/年的奖励。
5.该政策可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吗?
符合该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