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
(一)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其中现金200元、电子服务券60元。
(二)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现金200元。
【文件依据】渝中民〔2016〕141号关于印发《渝中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