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救助情形如下:
1.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
2.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
3.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
4.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
【文件依据】渝中民〔2018〕2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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