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类家庭成员或个人接受非义务教育,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第一年按照“金秋助学”及“重庆市民政惠民济困保升学补助金”政策享受救助;大二、大三、大四在读期间家庭仍很困难的,可视情况申请一年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
【文件依据】渝中民〔2018〕2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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