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渝中区户籍的居民,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已成年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在校学生)可与父母分户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单人户”申请低保。
【文件依据】渝中民〔2021〕2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渝中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责任分工》低保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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