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填写书面申请书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系统、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文件依据】渝中民〔2021〕2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渝中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责任分工》低保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