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午餐资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服务内容:全额免收;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初;
4.需提供资料:①学生户籍或身份证复印件;②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证明、孤儿证明、农村建卡贫困户证明等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填写《渝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报相关街道、居委会签署意见,附所需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办理单位: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渝中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