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残助学资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在国家认可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就读,且户籍地在渝中区的残疾人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
2.服务内容:①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残疾人学生,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学年;
②从小学到高中的贫困残疾人子女,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学年;
③当年升入技校、职高或中专的,给予1000-1200元一次性资助;
④当年升入高等院校的,给予2000-6000元一次性资助(该项不与“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金”重复享受);
⑤就读大学第二年起到毕业的,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学年;
⑥参加电大、成人、函授、自考等学习并取得国家学历的,给予2000-5000元助学金。
3.办理时限:每年8月31日前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残疾证(一户多残家庭需提供两个以上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③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在校就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⑥特殊困难家庭登记表(残疾学生除外)复印件。
5.办理程序:到户籍地社区或街道申请,初审后报送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将扶残助学金划拨街道;
6.办理单位:区残联;街道残联;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户籍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