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关怀”中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奖如何办理?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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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奖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渝中区户籍、接受过“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金”的在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大学本(专)科生;应届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取国外大学且享受全额奖学金或全额公派的学生;

2.服务内容:①每学年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省级以上单项奖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年级除外),给予3000元励志奖;

②应届考取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励志奖4000元;

③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励志奖5000元;

④考取国外大学且享受全额奖学金或全额公派的,给予一次性励志奖6000元。

3.办理时限:每年6-8月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奖申请表;②获奖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相关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在街道(园区、部门)工会领取《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奖申请表》,到所在院校核实盖章,于7月提交街道(园区、部门)工会,审核后报送区总工会;

6.办理单位:区总工会;街道(园区、部门)工会;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所在单位工会)。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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