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渝中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阳光家园托养服务补贴和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
2.服务内容:①一级残疾人:60元/人/月;②二级残疾人:50元/人/月;
3.办理时限:30天内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本人户籍、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同时提供指定银行卡号);②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户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核,由社区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后,由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上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反馈审批结果给街道,申请人签字,区残联备案。区残联报送区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街道;
6.办理单位:区残联;户籍地街道办事处。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