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关怀”中的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如何办理?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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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渝中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

2.服务内容:①每月持卡免费领取药品,60元/人;②每月按时领取药品的,补助交通费4元;③每年免费特需检查一次,200元/人;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本人户籍、身份证、残疾证;②低保对象应提供低保证;    ③特困家庭对象应提供《重庆市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登记表》;④监护人身份证;

5.办理程序: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由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办理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卡,由街道或社区发放救助卡给监护人;

6.办理单位:区残联;街道残联;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户籍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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