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托养补贴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渝中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16-59岁)内无业,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一、二级)残疾人;
2.服务内容:①居家托养:1200元/人/年;②日间照料:2400元/人/年;③寄宿型托养:7200元/人/年;
3.办理时限:每年4月30日前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申请人和托养对象的身份证;②托养对象户籍、残疾证;③托养对象低保证;④特困家庭登记表;⑤属于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和寄宿型托养),还需提供与托养机构签订的协议和收费发票、托养机构合法证照;
5.办理程序: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初审,由街道残联审核,报送区残联审批;
6.办理单位:区残联;街道残联;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户籍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