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关怀”中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如何办理?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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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券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渝中区的60周岁以上低保及低收入老人家庭;

2.服务内容:①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人,100元/户/月;

②60周岁以上的空巢或失能的低收入老人,200元/户/月;

③60周岁以上的空巢或失能的低保老人,260元/户/月;

④60-79周岁的低保老人,100元/户/月;

⑤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200元/户/月;

3.办理时限:30天内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申请书;②本人身份证、户籍;③低收入证明;④低保证;

5.办理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调查核实、公示并签署意见,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6.办理单位:区民政局;居住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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