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关怀”中的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如何办理?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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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渝中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2.服务内容:①按照实际参保月数,每月补贴100元;②参加超龄社保的,一次性补贴6000元;

3.办理时限:每年3月31日前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户籍和残疾证;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③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户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本人或代理人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并对申请情况和材料进行初审,由街道残联审批。区残联将补贴款划拨到街道,由街道残联组织发放;

6.办理单位:区残联;街道残联;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户籍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渝中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印发《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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