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运送前,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部门)管理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产废科室(部门)管理人员应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记录交接时间、类别、重量等信息,与运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2、内部运送中,运送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运送工具,直至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医疗废物内部运送时间和路线应相对固定,应避开诊疗高峰,宜选择人流物流最少的路线。
3、内部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后,运送人员应同暂存场所管理人员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分区暂存。
4、当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周转箱、桶)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注:周转箱(桶)指在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用于盛装经初级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文件依据】渝中环发〔2021〕42号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