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主要调整结果有哪些?
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4个调整为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3个优化至1个,面积占比由1.25%调增至2.71%,划定范围分布在嘉陵江大溪沟水厂水源地和长江黄桷渡水厂水源地渝中区域,较上一轮主要新增长江黄桷渡水厂水源地渝中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个,面积占比由98.75%调整为97.29%,划定范围为全区除优先保护单元外的其他区域。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23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11条、保留并修改13条、新增10条,从优化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角度,结合区内“十四五”相关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区域现状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控要求。
区生态环境局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