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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核心政策问答

(一)《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都市旅游不断发展,旅游资源持续开发,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不断涌现,现有联合国际云端之眼、来福士“云中飞跃”、WFC观景平台等多个高空观景平台项目,且多个楼宇新建、改建“高空观景项目”意愿强烈。随之而来,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需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该细则将适用范围限定为“渝中区建筑高度200米以上的非住宅超高层建筑顶部、且经营收费的露天观景平台”,确保高空观景台管理更科学合理、精准高效。

(三)《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了哪些原则和方针?

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完善渝中区全民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更高水平发展,在打造“平安渝中”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监管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街道按照职责对本辖区高空观景平台及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的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发现、报告、处置问题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使用运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属地街道提交书面申请、产权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明、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装修设计图、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共同对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完成《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运营管理指导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区文化旅游委 2024-03-27
《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问答

问:《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文化旅游产业是渝中区六大重点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渝中区先后荣获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表彰,摘得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人文渝中建设,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专项政策。

问:《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答:本措施支持对象为在渝中区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符合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不包含已享受“一企一策”等专项扶持政策企业;

问:《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重点支持方向为什么?

答:本措施将重点围绕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载体建设、星级酒店挂牌奖励、赛事会议活动引进和数字文化、文旅消费、演出演艺等重点方向给予支持。

问:申报《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多个政策?

答:申报政策的企业,同一项目同时满足本办法或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问:《渝中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该如何申报?

答:本措施实行申报认定制,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次年由区财政组织实施兑现。

区文化旅游委 2023-09-27
渝中区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中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行动的具体措施?

1、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以发放消费券、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形式支持实体书店引流消费,支持实体书店向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以图书展现+全民阅读+文化旅游、餐饮消费、科技科普、医疗卫生、非遗传承等形式,赋能展会、助力书香重庆建设。

2、抓好景区促消费活动。促进文创企业与渝中区A级景区合作,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3、促进文旅消费复苏。持续开展第七届重庆渝中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渝中区体育消费周、渝中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等活动,做强“全球不眠夜”文化旅游品牌活动影响力;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各类市场化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发放渝中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复苏。

4、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重庆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指导行业协会依据标准开展等级评定,促进住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破解民宿、休闲旅游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房屋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

5、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强化老字号品牌产品网络营销,研发推出创新品牌,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节,开展老字号跨界联名展、抖音直播等活动。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联动区域电商平台开设年货促销专区,整合各重点商贸企业拓展线上促销,销售渝中特色年货产品,开展“渝味幸福年”短视频带年货活动。鼓励电商平台设立文旅产品销售专区,支持二厂、十八梯、山城巷等热门旅游目的地开展各类文旅产品市集活动。鼓励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来福士城市候机楼等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

6、支持开拓客源市场。持续深化与机场集团合作,实施“重庆飞·山城游”奖励政策,鼓励航空中转旅客到渝中区旅游、住宿、消费,促进航空中转客流转化为旅游消费主体。

【文件依据】渝中发改〔2022〕110号 《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区发改委 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