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核心政策问答

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发布时间:2024-03-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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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都市旅游不断发展,旅游资源持续开发,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不断涌现,现有联合国际云端之眼、来福士“云中飞跃”、WFC观景平台等多个高空观景平台项目,且多个楼宇新建、改建“高空观景项目”意愿强烈。随之而来,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需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该细则将适用范围限定为“渝中区建筑高度200米以上的非住宅超高层建筑顶部、且经营收费的露天观景平台”,确保高空观景台管理更科学合理、精准高效。

(三)《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了哪些原则和方针?

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完善渝中区全民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更高水平发展,在打造“平安渝中”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监管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街道按照职责对本辖区高空观景平台及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的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发现、报告、处置问题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使用运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属地街道提交书面申请、产权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明、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装修设计图、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共同对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完成《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运营管理指导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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