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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第三条“《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已明确规定的奖励与扶助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一是《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且该项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是按照《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执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24〕3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2024-11-06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一)户籍在渝中区的失业、无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退休职工。(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同时提供退休证明。(三)自愿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无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五)未在区内、区外享受过同类型奖励金(终生只能领取1次)。【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24〕3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2024-11-06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申领条件的居民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社区初审汇总后提交街道复审,街道复审后提交区卫生健康委终审,终审无误后将发放年老一次性奖励金。每年集中申报,为期一个月,具体时间以所在社区通知为准。【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24〕3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2024-11-06
其他区县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办法》仅适用于渝中区户籍的居民,其他户籍居民请咨询所在区县。【文件依据】渝中府发〔2024〕3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2024-11-06
渝中区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女职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创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加强对用人单位爱心妈咪小屋建设的督促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健全完善爱心妈咪小屋功能升级,加强对升级改造的资金支持。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也称“托育机构”,是指为家长提供代为收托养育婴幼儿的服务。文中特指针对3岁以下,且家长不在养育现场的服务机构。【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0〕28号《重庆市渝中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区卫健委 2023-09-11
口罩使用后怎么处理?
区卫健委 2022-12-05
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具体政策及标准?
1、《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已明确规定的奖励与扶助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后,分别给予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3、低保独生子女父母扶助金:本区户籍并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残疾(三级及以上),且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49周岁前(丧偶现无配偶、离婚现无配偶的单亲家庭或配偶一方下落不明的,本人年满49周岁前),每人每月在享受原低保金基础上再增发50元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后,可办理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不再享受本扶助金。4...
区卫健委 2022-09-20
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有哪些?
1、渝中区区级国家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户籍在渝中区的失业、无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户籍在渝中区的企业退休职工。2、渝中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残疾的低保家庭。【文件依据】渝中卫计发〔2018〕13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区卫健委 2022-09-20
渝中区培育健康服务业骨干企业的具体措施?
支持和鼓励健康服务业以总部经济模式发展。支持和引进成长性好的企业集团化发展,成为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企业。吸引市内外生产、服务以及销售等知名健康服务业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服务一体化的总部经济集群。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健康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优化产业链,加快发展成为拥有核心技术、能够完善产业链、带动作用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健康服务业企业参与大型企业服务流程协作,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新颖、专业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群体。【文件依据】渝中卫发〔2019〕96号《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卫健委 2022-09-20
渝中区推进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具体措施?
围绕重庆医科大学及其周边区域,打造环重医创新创业生态圈,协同推进重庆国际医学中心、先进医疗服务集群、新兴医疗产业链、医学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建设。推进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化龙桥新院迁建及“三甲”中医专科医院创建,实施社区卫生品质提升工程,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培育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性强的品牌服务机构。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打造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文件依据】渝中卫发〔2019〕96号《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卫健委 202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