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3 岁的幼儿,可灵活采用计时制、半日制、全日制、双休日制、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家长(看护人)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设置托育服务设施。
注:“托幼一体化”指具备条件的托儿所或幼儿园在取得相应许可后,将服务范围双向拓展到0-6岁的婴幼儿。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0〕28号《重庆市渝中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12-27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3 岁的幼儿,可灵活采用计时制、半日制、全日制、双休日制、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家长(看护人)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设置托育服务设施。
注:“托幼一体化”指具备条件的托儿所或幼儿园在取得相应许可后,将服务范围双向拓展到0-6岁的婴幼儿。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0〕28号《重庆市渝中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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