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如何加强队伍建设?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9-16 16:09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文件依据】渝中府办〔2020〕28号《重庆市渝中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